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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化州市稅務局鑒江稅務分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茂名市西粵南路188號大院1號(東信時代廣場寫字樓18樓)1811房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X2024-GJC039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化州市稅務局鑒江稅務分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38.630298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序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 |
預算(元) |
1 |
國家稅務總局化州市稅務局鑒江稅務分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 |
1項 |
¥1,386,302.98 |
注:1.詳細技術要求請查閱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購需求書”;
2.響應報價不能超出采購預算,如超出作無效響應處理;
3.本項目不得轉包、分包,供應商應對本項目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4.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
(4)《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 號)
(5)《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 號)
(6)《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20〕9 號)等。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3天內供應商入場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300日歷日完成施工及驗收。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符合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行業(建筑業)政策劃分標準的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注:中小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見響應格式)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響應格式)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2)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審查人員于投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3)供應商必須提供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4)供應商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5)供應商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并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且有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障資金材料。(提供證書及繳納社保證明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不得轉包和分包。(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茂名市西粵南路188號大院1號(東信時代廣場寫字樓18樓)1811房
方式:現場領購
售價:¥3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09月12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茂名市西粵南路188號大院1號(東信時代廣場寫字樓18樓)1811房
五、開啟
時間:2024年09月12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茂名市西粵南路188號大院1號(東信時代廣場寫字樓18樓)181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到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現場領購磋商文件。
(二)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響應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財務報表(告)或銀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可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未滿一年的新企業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告)。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或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格式自擬)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符合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行業(建筑業)政策劃分標準的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注:中小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見響應格式)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響應格式)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2)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審查人員于投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供應商必須提供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
(4)供應商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
(5)供應商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并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且有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障資金材料。(提供證書及繳納社保證明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不得轉包和分包。(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化州市稅務局
地址:茂名市化州市府前路2號
聯系方式:楊梓琳 0668-737055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西粵南路188號大院1號(東信時代廣場寫字樓18樓)1811房
聯系方式:羅工 0668-291923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梓琳
電 話: 0668-7370553